劉偉、李秀林、柳俊、肖利建、羅歡玉、易炳松、張磊、黃輝、熊國勝、錢俊、容文勝、范勇、黃彬等13人自離崗后至今未返崗上班,嚴重違反了《勞動合同法》和公司的規(guī)章制度。近日,公司寄送《限期返崗通知》被拒收(退回),現(xiàn)再次公開發(fā)布《限期返崗通知》,限你們在本通知公告之日起七日內(nèi)到公司報到歸崗,辦理相關手續(xù),逾期未歸,公司將依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及公司規(guī)章制度作出違紀解除勞動合同處理。
特此通知
武漢重工鑄鍛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
2018 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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